苏科办〔2011〕353号
各市、区科技局: 今年以来,全市科技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六大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全市科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提高科技管理工作水平,为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市科技局拟于近期表彰一批全市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以各市区科技工作考核分排名为准。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廉洁奉公; 2.热爱科技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科技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3.从事科技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二、评选办法 各地推荐候选名单,报市科技局研究确定。先进个人请五市、吴中、相城、园区、高新区各推荐2名,沧浪、金阊、平江各推荐1名。市科技局将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请各市区科技局接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填写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12年1月5日前一式二份报送苏州市科技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65236616、65241084 附件:2011年苏州市科技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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