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
http://www.szkj.gov.cn /--> (2008-7-21 13:53)/--> 苏州科学技术局
/--> 立项条件:
1.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已有市场销售量的产品;
2.产品技术水平和性能具备国内先进水平;
3.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应,有很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4.没有与所申报的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申报材料:
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2.特殊行业许可证;
3.可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材料;
4.鉴定证书;
5.查新报告;
6.性能测试报告;
7.环保达标证明等。
申报程序:
1.承担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报省科技厅。
申报时间:见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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