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省火炬计划项目 /-->
http://www.szkj.gov.cn /--> (2008-7-21 13:51)/--> 苏州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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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技术先进、属于高新技术领域;
2.项目成熟度高,经过产品(样机、样品)技术鉴定或形成初步市场销售;
3.市场前景好,三年内可形成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一般要求1000万以上);
4.企业重视技术创新,有较多的研发活动;
5.企业具有银行资信等级以上A级,资产负债率低于70%;
申报材料:
1.国家、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特殊行业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产品设备入网许可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要有环保合格证);
4.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软件登记证书(国家级火炬项目要求通过鉴定或省级以上有权检测部门检测);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质量认定体系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可提供的材料;
6.用户意见或产品订货合同、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
申报程序:承担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录盘后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经审核后报省科技厅。
申报时间:见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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