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计〔2008〕71 号
各市、区科技局,苏州工业园区科发局、苏州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发布《2008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请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
2008年科技计划编制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实行科技专项加各类计划的计划架构。科技计划项目组织依据“十一五”科技规划,突出自主创新,重点集成,集聚人才和支持人才创新。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申报采取推荐方法,除经市科技局苏科计〔2007〕32号文确认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主管部门的各市(区)科技局、市级机关、直属单位外(文件见科技局网站科技计划栏),其余企事业单位均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单位所在地的市(区)科技局归口负责推荐,其它市级机关归口市科技局推荐。
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送所在市(区)科技局审查,限额申报的要进行筛选和排序,要求匹配的需签署承诺意见,盖章后报市科技局。
招标项目的投标程序将在招标公告中另行公布。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在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受理。
受理日期(节假日除外):
(1)国际合作、软科学、创新服务机构、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计划项目5月15日~5月27日;
(2)科技专项(人才专项除外)、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计划项目5月19日~5月30日;
(3)人才专项6月25日~7月15日。
各计划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受理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 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受理咨询电话:窗口 68622067 (5月15日~7月15日)
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65247990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08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