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总体部署,实施“科技载体支撑工程”。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批重要科技研发和服务载体。
541101 企业院士工作站 重点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引进院士等高端创新团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平台共建、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等,新建一批企业院士工作站。本年度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与省科技计划衔接,实施联动匹配支持。对于申报了省企业院士工作站而未立项的,苏州市给予挂牌筹建。
540401 重大研发机构 以培育地标型科技企业、创建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为目标,围绕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载体,部署建设若干个企业研究院。 申报要求:重大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为我市省内居前的行业骨干企业,技术水平领先,建有省级以上载体,拥有行业知名专家领衔的100人以上的创新研发团队,拥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充分整合境内外优势创新资源,建设期间企业年科技设施建设与研发投入占销售额比例不低于3%,研发面积不少于2000㎡。
540601 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面向产业的高技术重点实验室,要围绕《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技术指引》确定的十大领域建立,原则上应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共建;面向民生科技、社会发展领域的重点实验室主要由公益性事业单位建设。 对近两年立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在完成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对于创新成果突出的实验室给予滚动支持。 申报要求:承担单位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究与实验场地;新增建设资金500万元以上;有20人以上的科研团队,其中10人以上需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高校和科研机构申请的重点实验室必须与本地骨干企业联合共建,签订共建协议。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相关资源应纳入大仪网管理,实现科技资源的共享,面向企业及社会开放。
540501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分三类立项支持: 1、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在新能源、医药及生物技术、新型平板显示和智能电网等四大产业,以支撑和服务新兴产业为目标,支持专业技术服务、检验测试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以提升公益性科技服务能力为重点,继续支持一批公益性特色业务建设项目。包括依托数据或信息资源,借助软硬件系统,对外提供专业信息服务;对农业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提供种苗,种、养殖技术以及产后技术服务的农业科技服务;环保、卫生、公众安全等领域的公益科技服务。 3、对近两年立项建设的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在完成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对运营规范,技术实力雄厚,服务成果突出,促进产业发展明显的给予滚动支持。优先支持拥有省级以上认证资质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申报要求: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方向应符合区域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拥有3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场所;新增建设投资300万元以上或累计总投入1000万元以上(农业类平台应新增建设投资100万元以上或累计总投入500万元以上);有15人以上的技术服务团队,其中5人以上需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申报单位应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或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540801 科技创业服务平台 以吸引科技人才创业、扶持高科技初创企业成长、培育新兴产业为目标,扶持城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的服务能力建设,优化创业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本年度重点支持: 1、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新建创业服务中心和大学科技园的商务、咨询、信息等基础服务能力建设,培育省级创业服务中心。 2、专业技术和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省级创业服务中心具备和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立或完善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 3、大学生科技创业服务 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服务机构为大学生科技创业开展科技创业大赛、创业培训、企业与大学生对接专场等活动,对认定的活动进行补助。
540701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继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优先支持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用科技发展带动经济转型升级。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常年申报,每年度分两次认定,建设资金主要以单位自筹为主,鼓励各市、区给予经费支持。对于建设成效明显的市级工程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研发场地,配备必需的分析试验仪器,拥有专业研发队伍,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研发方向和目标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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