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加大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和集聚,积极打造高端人才集聚的新高地,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和创新型城市建设。
050001 创业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传感技术及物联网、集成电路和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申报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有丰富的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验。 2、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为2008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间到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其实施的项目已处于中试或接近产业化阶段;或为2010年7月1日-2011年9月20日间到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现金出资均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050002 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已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大研发机构的规模型科技企业,引进掌握关键技术、领衔开展科技创新的领军人才(团队)。 申报条件: 1、博士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2010年7月1日后引进到企业工作,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引进后能连续3年全职为企业服务。
申报要求: 1、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www.szkj.gov.cn),进入项目申报系统, 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和《创业计划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电子文档。 2、申报材料 经网上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下载打印六份,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2008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间到我市创(领)办的科技型企业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11年4月15日—4月20日;2010年7月1日-2011年9月20日间到我市创(领)办的科技型企业和创新类项目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11年9月20日—9月25日。 3、主要附件 创业人才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等)、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奖励证书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创新人才需提供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2010年度财务报表,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等。 4、其它要求 己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团队)和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己获得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