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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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重点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需求,深化国际产学研合作和跨国技术转移,推动建立产业创新国际合作联盟和合作创新载体,促进海外优秀创新成果和杰出科技人才的集聚,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560001  技术合作创新
  主要面向欧美发达国家及以色列、俄罗斯、日本等创新能力强的国家和地区,支持企业联合境外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等围绕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开展合作研发;支持企业为引进世界领先技术而开展的合作项目,并通过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核心技术,带动产业的转型升级及发展;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引进全球工程技术应用领域高层次人才来苏州指导、参与创新创业和企业发展;支持企业与境外研发机构、大学、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通过资源整合、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建立合作创新载体(联合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开展联合研发和技术对接洽谈活动。

  560002  海外研发机构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以收购、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设立研发机构,利用境外人才、科研条件和环境等研发资源在境外开展研发活动。

  560003  国际科学技术交流合作

  重点围绕太阳能光伏、生物医药、智能电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需求,支持多种形式的国际产学研技术转移活动及国际组织与我市相关单位在苏州共同主办的产业技术研讨、对接洽谈、推介等科技交流活动。

 

  申报要求:

  1、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内容,开展实质性技术、工艺及产品开发合作研究。不包含软科学合作研究;不包含与科技合作无关的访问研究、出国进修、一般性学术交流考察、人员互访等活动;不包含设备购买、产品买卖、委托代理等。

  2、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海外合作方应有较强的技术或经济实力,有明确来苏进行指导、培训的专家。

  3、合作双方就合作项目已经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需提供复印件和中文译本),合作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且合作项目已在实施之中或已完成准备工作即将实施。

  4、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有配套资金投入,或其它渠道经费支持,经费预算合理。

  5、国际科学技术交流合作项目需在2011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