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申报指南
关于2012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6 15:32:17

  为深入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和“1010工程”,加快引进和集聚高层次人才,以人才结构的优化支撑和引领产业结构的优化,现就2012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面向海内外,着眼新兴产业的做大做强加快引进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围绕支柱产业、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鼓励企业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按照常年申报,集中受理,二次评审立项的组织方式,支持更多高层次人才来苏创新创业。
  二、扶持政策
  1、给予5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
  2.、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
  3、给予100-400万元的科技专项经费资助。
  4、给予不少于风险投资基金首次投资额10%的配套投资。
  5、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扶持政策(可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30万元的科技保险费补贴和50万元的贴息资助)。
  6、优先推荐在苏高校和科研院所聘任客座教授、研究员以及博士生或硕士生导师。
  三、申报条件
  (一)创业类
  重点支持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传感技术及物联网、集成电路和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
  2、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第一批(上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为2009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之间新来到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其实施的项目已处于中试或接近产业化阶段。第二批(下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为2011年7月1日-2012年8月31日新来到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4、申报人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创新类
  重点支持具有省级以上重大平台、研发机构的科技型企业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开展科技创新的领军人才和团队。
  1、拥有博士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工作经历。
  3、2011年7月1日后引进到企业工作,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引进后能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9个月。
  四、申报办法
  1、申报办法:
  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www.szkj.gov.cn),进入科技项目申报平台, 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电子档(原件图片)。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排序后,将汇总表于集中申报受理时间内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2、申报材料:
  创业人才需提供: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等)、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奖励证书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创新人才需提供: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往工作业绩证明;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省级以上重大平台、研发机构)、2011年度财务报表;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和个人所得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等。
  五、进度安排
  (一)第一批(上半年度)时间安排(只受理创业)
  1、网上申报:2012年1月10日-3月25日;
  2、集中受理:2012年3月15日-4月6日;
  3、组织评审:2012年4月-5月。
 (二)第二批(下半年度)时间安排(受理创新创业)
  1、网上申报:2012年5月1日-8月31日;
  2、集中受理:2012年9月1日-9月10日;
  3、组织评审:2012年9月-10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姑苏人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志胜  顾 卓
  联系电话:0086-512-65233005  
  E-mail:guzhuo@szkj.gov.cn